欧阳芳菲律师首谈 家族信托在中国的发展困境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23日 阅读量:21763
年前,我们和欧阳芳菲律师约稿,她是家族信托领域深耕精耕多年的探索者和实践者。欧阳律师想了一下说:“你们想让我谈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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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我们和欧阳芳菲律师约稿,她是家族信托领域深耕精耕多年的探索者和实践者。

欧阳律师想了一下说:“你们想让我谈什么呢?”

我们并不想设定什么主题和框架,希望你呈现出最想说的心里话,最想和大家分享的真心话!以下是来自于欧阳芳菲律师关于中国家族信托的访谈笔录:

我想从两个维度上简单谈谈家族信托在中国的本土化问题,一个是文化维度,另一个是制度维度。这两个维度是彼此支撑、互相渗透的,可以分开来讲,但是绝不能割裂。

首先谈谈信托文化,这是实现家族信托本土化发展的深层次根本性问题。国内不是没有信托文化,只是它还有些柔弱,如果将它比喻成一个小树,那么这棵小树才刚刚长开枝芽,还需要培育和修剪。信托文化一方面是意识上的,就是大家能端正地理解家族信托是什么,家族信托能给我带来什么,我能利用家族信托做什么。

建立这个意识靠的是什么,是信托从业者能本着“fiduciary”的态度去运用、管理信托,还有就是我们接下来要谈的信托制度的保障,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具有前瞻性的信托立法和配套制度。要有这三个方面彼此支撑,我们才能建立起一个良性发展的信托文化。

 

当说到信托,我想很多人第一个想到的是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理财以及信托公司那句“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口号。“理财”已经成为了信托的标签。大家顺其自然地把这个标签也贴到了家族信托上面。其实,包括一些信托机构在设计和宣传家族信托业务(特别是标准化资金型家族信托)的时候,也还是走的定义高端版本理财的思路,这与信托公司的业绩驱动机制不无关系。

同样的,不少委托人客户,看重的也是收益回报。不过我们也欣喜地看到,经过信托从业者对信托制度理解的加深以及监管机构对家族信托的定位,近年来曾经以定制理财为主要概念的家族信托也已经在逐渐蜕变。这些是一些信托文化层面上的思考。

 

接下来,我想再谈谈信托法律制度。《信托法》从出台到现在已经20年了。在这20年间信托法没有过修法,也没出台过司法解释。对于整个行业来讲,主要依据的“一法三规”、资管新规以及其他一些监管制度,基本也都是从资管产品层面上对于信托业务的一个规制。

最近这些年,监管机构在反复强调信托要回归本源,但从制度层面的支持却很少,目前只有37号文对家族信托做了官方定义,以及资金信托新规(尚未生效)对家族信托业务做了服务信托定性,而对于在实践当中大家真正去顾虑和担心的东西,始终没有出台配套文件。所以,我们的信托制度目前还没有给予让信托文化向深扎根的肥沃土壤。

从一些公开报道,我们看到近期可能有对信托法修法或出台解释的动向。这是广大信托从业者的共同期待!同时,我们也期待这些修改会是一个兼顾行业实践现状和制度安全的前瞻性立法,能指引家族信托业务的良性发展并补足风险性漏洞。

 

在文化和制度的交互式成长中,最少不了的是广大信托从业者的努力,信托从业者作为信托制度的践行者和宣传者,是家族信托实现本土化的柱石力量。

当前,我们看到信托从业者之间的水平差距还是很大的,一些人在引领行业向前奔跑,但也有一些仍然陷在一知半解的误区里,比如常见的片面夸大信托的税务功能、隐名功能、不顾前提的宣扬信托的财产保障功能等,我觉得这些都很容易引起社会对家族信托的误解。

再有就是,家族信托不是一个高端金融产品,把家族信托产品化也是对它的一个误解,信托是一个法律工具,而且它不仅仅适用于高净值人群,它是全民适用的。普通家庭也可以建立家族/家庭信托,因为我们都具有财产保护和传承的需求。

 

以上是我对家族信托本土化问题的一些思考。在实现家族信托本土化的道路上,信托从业者们仍然任重而道远。但曙光已至,未来可期。我们正处在推广家族信托文化,建设家族信托制度最好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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